镇江市太古山路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地块调查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镇江市太古山路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信息
镇江市太古山路东地块位于江苏省镇江市现状城中村西侧,宝盖山隧道北侧,太古山路东侧,宝盖路南侧,******有限公司,占地面积为11750m2(约17.64亩)。根据《镇江市主城核心区ZH02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对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属于“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对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属于“R2******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本次工作调查目的为通过初步采样调查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状况,确定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以及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水平,为下一步是否需详细调查提供依据。
二、结论
根据目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果,镇江市太古山路东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共检出8项(砷、镉、铜、铅、汞、镍、锡、锰),六价铬均未检出。重金属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6/T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有机物检出氯乙烯以及1,4-二氯苯,所有样品检出有机物的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调查地块地下水样品pH呈中性,地下水中重金属检出7项(锰、铜、砷、镉、铅、镍、锡),汞和六价铬均未检出,检出的重金属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水限值以及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饮用水的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检出3项,检出点位为W1,检出类型及浓度分别为1,2-二氯丙烷(4μg/L)、1,1二氯乙烯(1.7μg/L)、1,2-二氯乙烷(6.5μg/L),检出的有机物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水限值。石油烃(C10-C40)未检出,对照点的检出浓度为0.03mg/L,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居住用地开发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