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医院1号楼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三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002)的有关问题修改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投标须知前附表7.5.1、第四节第三章合同专用条款4.2.1“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90日止。”修改为:“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及补充通 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医院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