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10万吨铜金矿石精选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2月2******有限公司的委托,******有限公司承担了******有限公司10万吨铜金矿石精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10万吨铜金矿石精选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工程内容:通过精选铜金矿生产高纯度有色金属,年处理10万吨。
该项目占地18000平方米,其中土建部分12000平方米。两条浮选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附助用地6000平方米。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南部,东北距离阿拉山口市城区约4.3km,东南距艾比湖约5.2km。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阿拉山口市西迁路50号
联系人:翟金标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勒泰路2号嘉和园小区雅苑1栋9
层1单元902
联系人:呼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可下载本公示附件1,或直接向联系人联系索取。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