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东营市黄河路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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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胜利采油厂2025年综合调整工程 | 东营市垦利区、东营区境内 | ******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胜利采油厂 | ******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包括管线改造工程、利页203区地面配套工程、产能工程及三采工程,其中管线改造工程对采油厂存在环保隐患的现有管线进行更新改造,另外改建部分管输流程,新建、更换各类管线共计70854m;利页203区地面配套工程包括T718X4井场配套、利页203井场配套;产能工程包括4口侧钻井,其中2口油井、2口水井,最大年产油量1.9×104t/a(开发第1年),最大产液量4.3×104t/a(开发第2~8年),最大年注水量15.7×104m3/a(开发第1年);三采工程包括4#配注站改造、6#注入站改造、4#-1注聚站改造、4#-2注聚站改造、胜一注水站改造、新建4#-3注聚站、新建中心配注站、新建6个注聚站(1#~6#)、配套管线建设及转注井等。 |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规划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选用专业作业车辆及设备,使用品质较好的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采取规范焊接操作,使用合格焊条;减缓施工期废气环境影响。运营期油气集输过程必须采用密闭工艺,油井口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管线,减少VOCs的无组织挥发。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标准要求;厂界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各项措施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配注站粉尘经滤筒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 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均由罐车拉运至坨三废液处理站预处理,再经坨三采出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清管废水由罐车拉运至坨三采出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试压废水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在施工现场设置环保厕所,委托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天然气干燥废水通过集输流程管输至宁海/坨一联合站,先经站内三相分离器分离,再经采出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油井采出液管输至坨三联合站进行三相分离,分离出的采出水经站内采出水处理站处理。采出水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由罐车拉运至坨三废液处理站预处理,再经坨三采出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各采出水处理站出水应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HJ 1248-2022)、《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水基泥浆、钻井岩屑、废弃定向钻泥浆、施工废料、废弃钢管、废弃玻璃钢管(注水、注聚)、废滤筒均为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压裂废液拉运至坨三废液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后进入坨三采出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油田注水开发。落地油、清管废渣、废玻璃钢管(集油)、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清罐底泥、废过滤吸附介质、废沾油防渗材料、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均属于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居民做好沟通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非连续作业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居民区较近的管线采用人工施工,定向钻施工设置临时声屏障;运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其处在最佳运行状态;基础减震、隔声。加强井下作业噪声控制,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或《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七)生态环境保护。通过采取措施,避让基本农田占用,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占地的面积。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地貌。" |
2 | ******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东区、孤南区块滚动开发项目 | 河口区 | ******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部署共100口井,其中油井72口(新钻油井45口,侧钻油井27口),注水井23口(新钻注水井13口,侧钻注水井10口),注聚井5口(新钻注聚井4口,侧钻注聚井1口),新建Φ76×5mm单井集油管线43.345km,新建******消防、供配电、自控及道路等工程。项目实施后最大产油量为9.52×104t/a(第1年),最大产液为76.39×104t/a(第15年),最大注水量10.08×104t/a,最大注聚量0.12×104t/a。工程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13.4万元。 |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运营期井口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管线,采出液密闭集输。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要求,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标准限制要求。各项措施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施工期钻井废水、酸化废液拉运至孤六联合站作业废液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孤六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水质要求后回注地层,不外排;施工作业废水由罐车拉运至附近采出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施工现场环保厕所,定期清理。运营期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液依托孤岛采油厂孤三、孤五、孤六采出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侧钻废水拉运至孤六联合站作业废液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孤六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退役期清管废水收集后拉运至附近在运行的采出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水基泥浆、水基钻井岩屑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规范处置。落地油、清罐底泥、浮油、浮渣、污泥、废沾油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废沾油包装材料、废沾油防渗材料、工艺生产过程中的废弃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期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居民区较近的井场,钻井期采用网电钻机。 (六)环境风险防控。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营运期应做好伴生气成******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部分管线建设占地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占地的面积。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地貌。 |
3 | ******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中区、孤北区块滚动开发项目 | 河口区 | ******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共部署61口井,其中油井33口(新钻20口,侧钻13口)、注水井21口(其中新钻14口,侧钻7口)、注聚井7口(均为侧钻井),新建Φ76×5mm单井集油管线13210m,新建Φ7******消防、供配电、自控及道路等工程。项目实施后最大产油量为5.58×104t/a,最大产液为28.61×104t/a,最大注水量9.27×104t/a,最大注聚量0.168×104t/a。工程总投资18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73万元。 |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运营期井口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管线,采出液密闭集输。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要求,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标准限制要求。各项措施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施工期钻井废水、酸化废液拉运至孤六联合站作业废液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孤六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施工作业废水由罐车拉运至附近采出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施工现场环保厕所,定期清理。运营期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液依托孤岛采油厂孤一、孤二、孤四、孤六采出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侧钻废水拉运至孤六联合站作业废液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孤六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以上废水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退役期清管废水收集后拉运至附近采出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钻井固废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泥浆不落地单位拉运进行综合处置。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利用的部分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拉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暂存于施工场地临时垃圾桶内,由施工单位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拉运统一处理。运营期产生废脱硫剂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侧钻作业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处理,由泥浆不落地单位拉运进行综合处置;清罐底泥、浮油、浮渣和污泥、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落地油、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废包装材料、废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期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居民区较近的井场,钻井期采用网电钻机。 (六)环境风险防控。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营运期应做好伴生气成分检测工作,监控硫化氢,如发现伴生******人民政府令第346号)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部分管线建设占地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占地的面积。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地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