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李明谕等2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有限公司”的办学资格和办学条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核实。经研究,拟批准位于珠******有限公司”正式设立。
现对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起5个工作日。如对该审批事项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反映。
电话:0756-******。
地址:唐家湾镇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栋8楼810。
邮编:519000。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