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不锈钢片35万件、镀锌片4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括
******有限公司年产不锈钢片35万件、镀锌片40万件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石中路639号
项目投资:700万元
******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石中路639号,主要从事不锈钢片、镀锌片生产。公司计划投入******有限公司厂房,租赁面积1560m2,并购置冲床、CNC、震动研磨机等各类生产及辅助设备31台(套),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不锈钢片35万件、镀锌片40万件的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石中路639号
联系人: 张小姐
联系电话:0512-******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街道建业路2号1幢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环?评公示文本: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