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1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 、******(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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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利用固体再生燃料替代水泥窑燃煤减碳技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明环评清函〔2025〕1号 | 2025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