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金鸡山海岸带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金鸡山岛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2日-2025年6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喻工 ******
嵊泗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5 年 5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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