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位置由甲类车间搬至公用工程二楼;2、实验室面积由256m2减少至200m2;3、实验室废实验室废气处理装置由“4#水喷淋+1#碱喷淋+催化裂解”装置+现有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1)变成“二级活性炭”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5);4、增加一个废气一般排放口;5、废活性炭量增加”这5个变动,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故可以归入排污许可管理。
5G通讯用电子级改性特种环氧树脂技术改造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