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申请临时使用埇桥区大营镇镇南村、陈李村,永镇镇单圩村、关湖村、瓦坊村、张圩村、禅堂村土地10.1187公顷,用作风电机组吊装平台及施工运输便道,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有限公司按照土地复垦相关规定,开展完成了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竣工后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近日,我局组织了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查验,拟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示,公告期从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21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翟龙 ******
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磬云路汇金广场435号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