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东营市黄河路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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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20万吨铅酸蓄电池环保利用项目 | 河口化工园区明园路以北,兴园路以东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1)建设一套电池储坑、拆解系统、配料系统等,其中拆解系统为年处理20万吨废铅酸电池拆解系统。(2)建设一套9.6m2富氧侧吹炉熔炼系统及配套余热回收、烟气处理系统,及其辅助系统,年产再生铅12.5万吨。(3)建设一套2万吨/年塑料清洗分选生产线。(4)建设一套低温熔炼生产线、火法精炼生产线、合金制备生产线。(5)建设一套制酸系统及离子液脱硫系统,将净化后的富氧侧吹炉工艺烟气制备成98%工业硫酸,年产工业硫酸1.75万吨。(6)新建制氧站、空压机站、循环水站、废水处理站等公辅设施。主要产品有火法精铅锭76170.27吨/年,铅锑合金锭53648.21吨/年,工业硫酸17538.26吨/年。项目总投资48000万元,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东审批投资〔2024〕106号《关于20万吨铅酸蓄电池环保利用项目核准意见变更的批复》核准批复。 | 一、废气污染防治。电池坑废气和自动拆解破碎系统废气收集经碱液喷淋洗涤塔处理后硫酸雾排放浓度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配料工序废气和配料车间负压集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铅尘排放浓度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富氧侧吹炉工艺废气收集经SNCR+余热锅炉+电除尘+制酸脱硫+SCR脱硝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DA003排气筒中粉尘、铅尘、SO、NOx、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氨逃逸浓度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的要求。 富氧熔炼车间局部负压集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洗涤塔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DA004排气筒中粉尘、铅尘、SO2排放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 低温熔铸炉废气和低温熔铸车间负压集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洗涤塔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DA005排气筒中粉尘、铅尘、SO2排放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 低温熔铸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低温熔铸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DA006排气筒中粉尘、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 精炼合金炉工艺废气和精炼合金车间负压集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洗涤塔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DA007排气筒中粉尘、铅尘、SO2排放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 精炼合金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精炼合金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DA008排气筒中粉尘、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 化验室废气收集经碱液喷淋洗涤塔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DA009排气筒中硫酸雾、氯化氢及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铅尘、硫酸雾厂界浓度需要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标准限值要求;粉尘、SO2厂界浓度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建项目产生的拆解系统废水(废酸液)、烟气处理系统排污水、富氧侧吹炉循环水排污水、制氧站循环系统排污水、软水站浓水、其他设备排污水、实验室废水、职工洗衣洗浴废水、车辆、地面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进入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一段石灰中和”处理单元,“二段生物制剂深度处理”处理单元,“三段生物制剂协同脱钙处理”处理单元,“四段膜处理+蒸发”处理单元)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进入厂区初期雨水处理站(************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外排污水输送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水淬渣,除铜渣、除锡渣,废布袋、废脱硝催化剂,蒸发废盐、废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铜头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规范处置。调试期间,塑料清洗环节产生的废塑料需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进行固体废物特性鉴别,在固体废物属性确定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第82号)和建立危险服务管理台账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装置区、罐区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项目生产装置及罐区须配备围堰和导流系统。新建1200m3事故水池、1000m3初期雨水池。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该******有限公司统一管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尘、镉、铬、砷排放量分别控制在3.023吨/年、8.428吨/年、19.726吨/年、0.4452吨/年、0.0015吨/年、0.00027吨/年、0.00021吨/年以内。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