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FJ分部
石材询比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FJ分部石材询比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FJ分部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办公室
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4日17时至2024年11月17日17时
******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FJ分部石材询比采购项目已经结束,现将本次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94170元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1778.6元
标包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1 | 花岗石楼地面 | 600mm×600mm×20mm | 平方米 | 210 | 21,831.60 | |
花岗石楼梯间踏步 | 20mm厚,铁槽防滑 | 平方米 | 300 | 32,205.00 | ||
花岗石室外楼梯踏步 | 20mm厚,踏步防滑处理 | 平方米 | 150 | 15,594.00 | ||
大理石洗漱台 | 平方米 | 200 | 22,148.00 | |||
合计 | 91778.60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货物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无“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有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FJ分部
2024年11月13日